高新区医保分局
标题: 高新区医保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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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2-22 发布机构: 高新区医保分局

高新区医保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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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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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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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111907

办公地址

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十层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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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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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书信、电话、走访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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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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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姓名:张毅

职务:医保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改革创新等工作。

简历:张毅,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

 

 

姓名:张思泽

职务:医保分局党总支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张毅同志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改革创新等工作;分管机关行政、政务公开、保密、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文明单位创建、医药服务管理、工会、共青团、基金监管、招采价格、信息宣传、高新区考核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综合科、基金稽核科;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简历:张思泽,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赵春燕

职务:医保分局党总支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经办服务、待遇保障、信息化、统计、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信访稳定、行风建设、事业单位考核、妇联等工作;

分管财务科、经办服务科、医疗保障服务科;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简历:赵春燕,女,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

2. 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落实辖区内各项医疗保障补助资金。

4. 负责辖区内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的组织实施。

5. 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的组织实施。

6. 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本市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组织实施等。

7. 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辖区内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本市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组织实施。

9. 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0.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挂党群工作科牌子)

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应急、值班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干部培训、考核、档案、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干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测算工作,承担拟定工作规划、推进职能转变和服务水平提升工作。

电话:0533-2111907

财务科

承担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公务员补助、离休干部(含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资金的存储、运营、支付、对账、汇总上报工作。承担区本级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干部(含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医疗保障资金收支核算工作。承担全区城乡居民区级财政补助申请及基金上解工作。承担牵头业务科室与税务等部门做好基金征收对账工作。承担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及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电话:0533-2111927

经办服务科

承担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业务经办及运营管理工作。承办区行政审批大厅管理部门交办的公共服务事项。承担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参保扩面工作。承担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参保补缴等工作。承担区属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个人账户划拨等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救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工作。承担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等医保经办平台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电话:0533-3120000

医疗保障服务科

承担全区医保信息化运维、安全管理、综合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全区医保系统业务需求、流程设置、权限分配、定点医药机构系统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承担各类医疗费用的手工审核、报销及区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各类住院费用的结算审核、医保医师培训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以及国家标准编码落地应用工作。承担医保支付方式、收费标准等的贯彻落实工作。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特殊疾病待遇落实工作。承担区属离休干部(含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二级乙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优抚对象等特殊人员的医疗费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医疗救助、医保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流程的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承担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及个人账户的审核、结算、定额测算工作。承担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定点单位的年终考评工作。承担区属参保人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签约备案等工作。承担落实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进社区工作。承担参保人异地安置、异地转诊等就医备案工作。对口落实上级部门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工作。

电话:0533-2326199

基金稽核科

承担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谈判及签订、医疗、生育保险基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离休干部医疗费使用和服务行为的日常稽核检查工作。承担业务内控工作。承担定点医药(长护)机构的新增申请、初审、变更、年审及设备安装工作。承担受理违反医疗服务协议的举报、投诉、调查取证、处理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

电话:0533-211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