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23-54016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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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淄高新管办字〔2023〕17号),就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提出的殷切希望。20214月,教育部函复支持山东省开展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试点,山东省作为目前全国唯一获教育部支持的试点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由省教育厅牵头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2168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6号),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收到市方案后,高新区管委办公室要求教体中心牵头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淄博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和管委领导批示要求,高新区教体中心牵头编制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6号)制定本措施。

三、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淄博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要求,规划未来五年乡村教育发展具体目标,助力乡村振兴。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主要任务

一是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行动。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指导乡村学校制定实施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符合学校实际的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在强化学校文化育人、环境育人、优化乡村家庭育人环境、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强化实践育人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

二是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重点增强镇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学区及学区指导员管理模式创新,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

三是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档升级行动。推进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优化学校布局规划。

四是实施乡村校长选优培强行动。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选任和培训力度,全方位提升乡村教育领头人专业素养和领导力。

五是实施乡村教师配置增效行动。深化乡村教师编制、招聘、走教、支教等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整体提升乡村教师素质。

六是实施乡村教师激励赋能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生活、住房、体检待遇,完善荣誉、职称等激励措施,留住优秀教师。

七是实施城乡教育协同发展行动。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八是实施中职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根据需求遴选优质中职学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九是实施乡村学校办学特色创新行动。发挥乡村学校乡土文化优势,实施乡村学校特色活动、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建设等,进行劳动教育、研学等实践教育,推进乡村学校特色化发展。

十是实施数字教育融合赋能行动。完成乡村数字校园建设,致力于学有优课,推进城乡交互式在线教学常态化实施,实现乡村学校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内容共建、同课异构共教共学。

十一是实施乡村特殊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围绕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失学辍学儿童、学困生等群体开展常态化关爱行动。

(二)工作保障。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各部门(单位)、街道、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发挥高新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督促、指导乡村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品质。